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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毅達光電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07 臺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20樓之8
有關媒體報導2023年光電併網量未達進度一事,經濟部能源署說明,2023年完成太陽光電併網量2.5GW,雖未達標,但達成量史上最高,併網量已是2016年的將近十倍,維持逐年成長的方向,持續朝20GW目標邁進,也已經掌握2024年目標案源,並與地方政府加強合作,兼顧綠電發展、環境生態與地方支持,持續追趕進度。經濟部指出,綠電的國際需求逐漸增加,2016年時,可交易的綠電一年僅約60億度,根據統計2025年時產業對綠電的年度需求將超過200億度,也因此如果沒有發展綠電,國家產業的競爭力會深受影響,護國群山產業的產品也無法出口。因此能源署、地方政府,以及相關的公私部門都全力合作,推動綠電。以太陽光電為例,計算到2023年底,太陽光電併網量為2016年的將近十倍(9.8倍),每年可提供152.8億度綠電。經濟部表示,2023年針對掌握案件持續列管推動,但近期光電發展成為政治攻防話題,確實影響進度。目前經濟部與法務部密切合作,成立打擊綠能犯罪聯繫平台,若有不法案件將積極轉送檢調,維護國內綠能發展環境。經濟部指出,除了光電開發外,今年亦有電力升壓站等基礎設施遭陳抗,導致併網進度因需要社會溝通而延長時間,目前經濟部也委請第三方研究單位,就相關案場的變電站、升壓站實測電磁波情況,科學驗證結果都小於室內環境背景值,後續也要求業者持續就科學數據與地方溝通,以避免爭端。經濟部強調,推動太陽光電是各國推動綠電最普遍的模式,推動以來從綠電設備、安裝工法、年限到回收,以及與屋頂、土地複合利用等面向上,都持續與各地說明溝通。同時也持續協助地方政府增加審查人力、補足量能。2024年依然會採取地面型、屋頂型光電兩者並行,持續推動國家發展所需的綠電。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署李君禮副署長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ea.gov.tw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署林文信組長聯絡電話:02-2775-7716、0912-578-534電子郵件信箱:whlin@moeaea.gov.tw https://www.ledaplus.com.tw/hot_483856.html 2023年光電併網量2.5GW 年度達成量史上最高 持續掌握案源追趕進度 2024-01-22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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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news/News.aspx?kind= ...

經濟部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為穩健推動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建置,已於110年6月10日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決議太陽光電設置案件適用110年度下半年費率者,得選擇適用110年第1期上限費率;並同意108-109年度獲得同意備案之案件,其完工費率期限通案得展延三個月。

經濟部表示,考量我國已公布三級警戒期將近二個月,整體而言使太陽光電系統建置受到影響,並進一步影響推廣目標達成。為緩解市場壓力、分散施工期程,故於今(10)日召開再生能源電能躉購審定會進行討論,期望在兼顧躉購制度及設置目標達成的同時,讓業者能有效配置施工期程並陸續恢復設置,降低業者趕工壓力以維護工安與品質。

經審定會討論,考量疫情嚴峻為突發狀況,其所導致工程延宕,屬太陽光電業者不可預期之通案因素,基於相關適法性及合理性,兼顧推廣目標量達成,適度反映市場情況與維持合理投資誘因,並避免因費率調整後造成業者拖延完工,故決議凡適用110年度下半年費率者,得選擇適用110年第1期上限費率,以符合目前情勢所需。

經濟部補充說明,本次審定會亦針對完工費率期限之展延進行討論,基於110年度完工案件均得適用第一期上限費率,故110年部分不另訂展延規定;另針對108-109年度因本年度疫情而再次受影響案件,考量我國目前已公布三級警戒期將近兩個月(5/15~6/28),併同考量復工後之工期規劃排擠效應,因此決議先就108-109年度同意備案案件之完工費率期限得展延三個月,若後續疫情持續嚴峻及其三級警戒仍持續延長,則將納入111年度審定會再滾動檢討。

經濟部強調,本次會議決議事項係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110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第17點規定,依法召開審定會針對上開突發之情勢變遷研議解決方案,協助業者於疫情嚴峻下仍能安全施工並兼顧國內再生能源整體發展目標持續推動。


新聞取自於經濟部能源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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